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电话调解等线上方式,开展“零接触”办案。近日,沙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7年,张某从沙县某润滑油经营部处拿货,货款共计8460元,张某签下单据为证。张某拿货后未支付货款,该经营部多次催讨,张某至今仍未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经营部将张某诉至沙县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受理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正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原告居家隔离,被告又远在福建福清,双方均无法参与庭审。主审法官决定使用线上方式进行庭审,实现“零接触”解纷,防疫同时又不误办案。因当事人初次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法官事前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指导当事人学习、熟悉操作线上庭审步骤。
2020年2月26日,法官、原告、被告三方视频连线,经过调解,张某同意分期偿还沙县某润滑油经营部的货款8460元,于5月15日前付清。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双方当事人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据悉,沙县人民法院从疫情出发,升级在线诉讼,并常态化,出台了《沙县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工作指导细则(试行)》,保障“零接触”解纠纷,实现无障碍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