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合同房客半年就搬走 房东起诉支付违约金等6000余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现在闭庭!”3月10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未央法院未央宫人民法庭法官方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在庭审直播镜头前宣判。这也是未央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第一案。

  2019年6月,原告冯某与被告姜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房屋租住给被告姜某,租期1年。姜某按约定向冯某支付了半年租金与押金后入住。半年即将到期时,冯某催收下半年租金,姜某在电话中称不再承租,并直接搬离了房屋。冯某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姜某支付违约金、物业费、房屋内财产损失等共计6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方圆发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向被告姜某邮寄送达了诉状副本与传票。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方圆通过微信与被告姜某沟通,其称没有能力继续交房租,因租住不到半年就搬走了,电话中已告知原告冯某押金不要了。方圆通过微信告知被告该案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为一审终审,并告知其审判组织、审理期限、审理方式及诉讼权利义务。

  方圆没有按照传统的庭审程序审理。庭审前,他根据原被告意见,总结出法庭调查与辩论的焦点。庭审中,围绕焦点组织双方举证质证与辩论,最终依照事实和证据当庭作出宣判:被告姜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情形,应当向原告冯某支付物业费、违约金,扣减押金后,在十日内支付原告冯某3500元。整个庭审用时19分钟,并同步进行庭审直播。

  庭审结束后,原告冯某感叹,原以为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有结果,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他解决了。被告姜某也表示此事对他是个教育,会尽快向冯某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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