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受疫情影响,合同履行迟延或不能履行情况纷纷涌现,投诉不断。1月21日至4月1日,全市通过12315热线平台、12345政府直通车、来信来访等投诉渠道接到合同纠纷方面的投诉共328件,已办结223件,105件正在办理中。
疫情期间合同纠纷相关投诉主要有服务类、商品买卖类、教育培训类、租赁类、装饰装修类和金融借款类等6大类,占比分别为47.87%、20.12%、12.54%、11.31%、5.18%、3.05%。服务类合同纠纷投诉157件,主要集中于餐饮服务、酒店住宿、娱乐休闲、婚庆服务、旅游服务、其他服务等方面;商品买卖类合同纠纷投诉66件,主要集中于网络购物、购车纠纷、购房纠纷、家具定制订购等方面;教育培训类合同纠纷投诉41件,主要集中于线下教育培训活动处于暂停状态而导致的合同履行和退费争议等方面;租赁类合同纠纷投诉37件,主要集中于房屋租赁、交通出行及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履约及退费赔偿问题;装饰装修类合同纠纷投诉17件,主要集中于工期延误或无法开工、材料费用上涨造成损失等方面争议问题;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投诉10件,主要集中于网商贷等金融借款合同无法正常履约或延期支付等纠纷问题。
对于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投诉,合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疫情对于合同履行产生的实际影响,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在具体投诉化解中,既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强调推动当事人在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共克时艰基础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坚持合同守信原则。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可以履行的,鼓励合同按约正常履行。对于因疫情影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的,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对当事人实际影响的时间、程度等因素,公平公正处理。因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认定为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原则,主张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