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旗下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4月24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因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东莞金泽置业”)应偿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债务、利息、罚息总计约1.3亿元全部未履行,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其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显示,黄其森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号为(2020)京04执106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据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莞金泽置业应当偿还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债务为本金1.2亿元,自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息、罚息共计约1128万元;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同意东莞金泽置业分期清偿剩余债务本息。信息显示,以上义务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新京报记者查询天眼查获悉,东莞金泽置业由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最终受益人为黄其森。天眼查司法风险显示,今年2月11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状告黄其森、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金泽置业,以及东莞金泽置业的三家持股股东。

截至2020年4月23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计近580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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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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