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本网曾报道的临沂国华新城楼盘涉嫌虚假宣传和订立格式合同已结案。国华新城的开发商因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被罚款21万。
根据临罗市监处字(2020)030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华新城楼盘开发商的发布的广告及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主要违法事实为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订立格式合同。
目前,国华新城开发商因违法发布地产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人民币200000元,因订立格式条款被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据了解,临沂国华新城项目原开发商为临沂名嘉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因此该公司为上述违法行为的被处罚主体。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临沂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12月20日认缴出资5730万成为临沂名嘉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