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共计526个条文,几乎占民法典1260个条文的“半壁江山”,可谓“浓墨重彩”。合同编共分为三个分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在原来的合同法基础上,进行了全方位的修订,紧跟新时代的步伐,积极回应社会生活的热点问题,可谓亮点纷呈。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与现行合同法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变化?
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草案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
二是一般规定有变化。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主要是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的一般规定主要是调整范围、合同解释。基本原则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规定。
三是合同保全有变化。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保全即代位权和撤销权,共计三个条文,规定在“合同的履行”一章中;民法典合同编将合同保全独立成章,扩展到8个条文。
四是典型合同有变化。合同法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规定了19种有名合同,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
六是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增加了准合同,规定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合同法无此规定。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回应了哪些民生热点问题?
一是规制了“霸座”“强夺方向盘”等不良行为。近年来,列车上“霸座”“霸铺”频现,公交车上攻击司机强夺方向盘时有发生,甚至酿成惨剧,亟需法律规制。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运。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条件运输旅客。 草案同时明确,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运用法律手段来制裁此类违法行为,从而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让旅客“三思而后行”。
二是禁止高利放贷。近年来,民间借贷领域问题突出,高利放贷现象普遍,一旦资金链断裂,造成多少民众“家破人亡”,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为此,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三是规范和保护业主权利。民法典合同编草案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让其“名正言顺”。近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各类纠纷屡见不鲜。针对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更好保护业主的知情权,便于业主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监督,合同编草案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公布服务信息。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体现了怎样的立法理念和精神?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一定能够正确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体现了关注民生,回应社会热点。诸如限制“霸座”、禁止高利放贷、便于小微企业融资、物业服务等。
二是体现了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编中不少条款遵循了合同主体“约定优先”,突出了意思自治。
三是体现了承继与创新并重。合同编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大的修订,吸纳了司法解释中的精华,借鉴了两大法系的经验,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是对现行合同法的系统编订、纂修和完善,有哪些突出亮点?
一是千呼万唤“情势变更”始出来。情势变更,在司法实践中早已适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价格波动较大,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为此,最高法院通过对个案的批复阐释了情势变更的适用。合同法制定时,情势变更是否入法,争议很大。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造成许多合同不能履行,为此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确立了情势变更的适用。
今年以来,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诸多合同难以履行,既属于不可抗力,也有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民法典合同编草案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