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7日晚间,阳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涉及一宗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本案于5月18日立案,案号为(2020)津01民初651号,开庭审理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原告为天津西青杨柳青森林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为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阳光股份及其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原告诉求,本次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涉案总金额为72,025,795.97元,占阳光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截止公告日,阳光股份(包括控股子公司)累积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20起,累积金额5114.4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讼金额),占阳光股份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