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7月,攸县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将一钢架棚工程承包给余某启,并于同年9月3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载明工程结束后由该公司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工程完工后,该公司陆续向余某启支付工程款,仍下差98500元,后多次催收无果,余某启便向攸县法院提起诉讼。经该院开庭调解,该公司当庭支付5万元,并约定下差款项在农历2020年3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然而在法院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偿还剩余欠款。2020年6月8日,余某启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董南希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采取了查询冻结。基于该案执行标的金额不大,为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案件快速办结,董南希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可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且抵触情绪较大。执行干警迅速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释明、提醒,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当场兑现33000元,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该案用时20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领到兑现款后,双手点赞攸县法院不仅执法公正而且执行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