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颍泉区人民法院运用网络调解平台,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6月27日,被告吴某、顾某与原告阜阳某银行签订《个人二手住房贷款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54万元用于购房,贷款期限自实际放款日起算240个月,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按月还款并付息。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发放贷款,而被告并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被告不在本地区,在其收到起诉材料后,颍泉法院认真分析本案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当前疫情现状,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决定用网络手段对该案件进行网络调解。由于诉讼标的额较大,法官在仔细核对双方出具的证据材料后,明确了争议焦点。在向被告阐述法律法规后,又向其说明如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各种不利后果,最终被告同意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迟延履行金,该案得以顺利调解。
疫情防控以来,颍泉法院充分发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引导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为当事人搭建了一条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化解通道,实现了智能化诉讼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疫情下颍泉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