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8 月 11日丨郑州银行(06196.HK)发布公告,该行金水东路支行就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郭留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近日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本次诉讼事项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该金339,819,968.00元、利息16,799,110.57元及复利347,240.93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0年7月26日,自2020年7月27日起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三(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共同承担该案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及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该行已对该笔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该行的该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