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申办指
东人发[2007]3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申
办指南》及“相关申请表格”的通知
各镇(街)人事办、市属各有关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根据《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东府〔2007〕38号),我局制订了《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申办指南》及相关申请表格,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申办指南
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迁户申请表
用人单位 : 编号:
注:1.本表填写一式二份,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各一份。
2.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3.申请人如有家属随迁,需提交随迁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等。
东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才入户卡
编号:
注:1、本卡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
2、本卡各项目必填,缺项未填,此卡作废;
3、本卡一式二份,一份市人事局存、一份市公安局用于办理准迁手续。